保管組 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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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中央空調冷氣如何管理?

中央空調故障時,請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單送營繕組,營繕組將請空調專業廠商檢視後,提出建議書或估價單,然後再請單位填寫購置申請單,俟行政程序核准後,依採購法辦理招商修復。

如何申請工地參觀?

本校師生若要進入工地內參觀、拍照,請由該科任教老師致電總務處營繕組以便妥為安排。

上網公告至開標日之時程為何?

未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下)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七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五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及電子領標,均縮短為三天。

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上)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十四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十一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為七日,電子領標為五日。

欲借閱本校新建工程之圖說或相關文件資料,該如何申請?

請至總務處營繕組網頁填寫建物檔案管理網路帳號及密碼申請書申請電子圖檔,於上班時間至總務處營繕組申請,營繕組將提供建物平面圖電子圖檔;若要建物細部設計圖檔亦將提供影印,惟請出示學生證或教職員證並填妥借據借出,並請於當日下班前歸還。

供電電源如有新增之必要應注意哪些事項?

供電電源之迴路增設需經專業的水電人員,就所用設備的電壓、電流、電相、負載量等要素,預先進行檢討及計算或電請營繕組協助分機6104、6096、6099,確定需求總量,並按室內配線規則擇定電源設備規格線路佈放方式,及所須之相關配備,並交由合格之水電工程專業人員施工,方符合用電安全規定。

空調設備應如何維護?

中央空調系統及箱型冷氣機系統,均有合約維護廠商定期巡檢維護保養。

窗型及分離式冷氣機,係由使用單位自行管理,平時應注意過濾網的清洗,以維功能正常。如有故障,應洽保固廠商或招商辦理維修。

緊急發電機故障時如何通報?

緊急發電機於供電異常時才提供緊急照明電源,如發現緊急照明不亮,請以電話方式通知營繕組人員,分機:6104、6096、6099或緊急聯絡手機0922437654。

搭乘電梯時,如發生故障該如何處理?

搭乘電梯若遇故障停止時,千萬不可驚慌,要保持冷靜,使用電梯緊急電話可與電梯管理單位連絡;電梯管理單位即刻通知營繕組分機6104、6096或緊急聯絡手機0922437654,告知目前所困電梯位置,並靜待救援。

中央空調故障時,使用單位如何提出維修申請?

中央空調故障時,請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單送營繕組,營繕組將請空調專業廠商檢視後,提出建議書或估價單,然後再請單位填寫購置申請單,俟行政程序核准後,依採購法辦理招商修復。

校園節能設施為何?

1.對建築物內照明依各單位使用習慣設置單切開關,請不用時養成隨手關燈習慣。
2.公共設施照明則採用點滅器加時間控制,俟夜間(天色暗後)依場所設定開啟時間後自動關閉節約公共區域能源。

系館及各樓層跳電原因為何?

1.增設用電器具時,無專業人員現場實勘 即行裝設不當之供電迴路,造成用電過量而跳脫。
2.增設器具使用電源錯誤,如220V冷氣常裝設於110V插座用電迴路。
3.移動式設備用電高於各分路造成跳脫。

申請裝設窗形或分離式冷氣,應如何辦理?

1.本校中央空調場所有行政大樓、述耘堂、圖書館、綜合大樓演藝廳小劇場等場所,由於採取節能監控措施,故使用時需提出申請借用場地,經場地管理單位核可並知會營繕組後,依核可時間開啟。
2.雖中央空調冷氣機已開啟,惟使用者仍需洽管理單位如何開啟送風機。

節約能源冷氣機溫度要設定於幾度?

冷氣機溫度設定以不低於26℃為宜,為避免使用管理不當,各單位應專人專責管理,切勿任由冷氣無人使用情況下仍在運轉,達成節約用電之目標。

如發現學校洗手間水龍頭水流不止,造成水資源浪費,該如何有效辦理?

如有上述情形,請通知使用單位或立即通知營繕組處理,分機6104或緊急聯絡手機0922437654、6096;同時先將制水閥關掉,可減少水資源的浪費。

營建工程結構體外為何常可看見設置一層網子?

營建工程結構體施工架外緣設置網子,是為有效抑制粉塵之飛揚造成空氣污染,及防止異物掉落造成工安事故

營繕維修申請的程序為何?

申請單位填列營繕工程維修申請單 →營繕組收件→交付技術人員查看現場。 →由本校維修人員自行處理。 →交付委託合約維修廠商維修。 →不屬維修合約責任需另行招商辦理。 →由承辦技士(正)招商估價。

發生校區內全部停電原因為何?

發生全校區停電之原因如下:

1.因維修的需要而停電。
2.異物侵入變電設備造成短路跳脫,如 老鼠、 壁虎…等。
3.高壓受電設備自然劣化造成短路。
4.台電供電設備發生故障,造成含鄰近地區全面停電所致。

工地噪音及工程車輛進出時,影響教學及行人安全,應該向誰反應?

遇有上述問題時,請撥校內分機至總務處營繕組(分機6103、6087、6097)反應,請勿自行進入工地,或與進出車輛發生爭執,若遇下班時間或假日,可撥校內分機至駐警室(分機5040)或行政大樓值班室(分機6104或0922437654),與值班人員反應後,由值班人員聯絡營繕組協助處理。

營建工程週邊道路為何常看見有戴工地安全帽的工人在清潔道路?

營建工程需依環保局規定實施工地周圍道路維護認養,作街道洗掃、排水溝清理、除草、綠化植栽、樹葉修剪、破損路面修護等養護工作。

各棟大樓消防警報響起時,應如何處理?

各棟大樓消防警報響起時,請大樓內部人員,迅速至受信總機(位於各大樓明顯處)查看火警訊號位於何處,再依受信總機上標示之處理方式處理或緊急聯絡營繕組水電維修小組0922437654協助處理。

不同場所如有維修的需要,其通知對象為何?

如屬各單位所屬區域(如:院、系、所、組、中心等),請通知各單位系辦或行政人員,按維修程序提出申請或由單位自行辦理。如屬校內公共區域(如:道路、停車場等)請通知營繕組。如屬學生宿舍,請通知宿舍管理員或生輔組。如屬學人宿舍、迎賓館,請通知事務組,椰園宿舍請通知保管組。

進入工地參觀時,應注意什麼事項?

進入工地應穿著布鞋或皮鞋,不可穿著托鞋、涼鞋。進入工地應戴安全帽。不嬉戲、不大聲喧嘩,隨時提高警覺。聽從校方或解說人員之指揮,不可任意走動。

營繕組因維修需要必須停電時,如何告知各使用單位?

若排定之工作需停電,一般皆於停電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受影響之單位。如因突發事故或設備引起之事故停電,因無法事先預知,所以無法告知受影響之單位,惟會以最快速之方式排除故障,恢復正常供電。

為什麼總務處修繕服務系統請修單提出申請之後就沒有了下文?

其實並不是沒下文,也不是石沉大海,以下是營繕組須作之基本行政流程:

◆ 由承辦人員收件後,轉給該本校電工小組。
◆ 電工小組及承辦人員,需赴現場勘查,再依照專業判斷,是否自行維修或請合約廠商維修、或者另行招商辦理。

由於營繕組每日受理維修案件數量極多,如許久未見回應,請您主動以電話提醒本組相關承辦同仁,將無限感激您對維護校舍之用心。

高壓供電設備故障時如何通報?

高壓供電設備場所,如有異狀,緊急事件連絡方式:上班時間:總務處營繕組6104、6096、6099或緊急聯絡手機0922437654;非上班時間:駐警隊5040或營繕組水電維修小組緊急聯絡手機0922437654。

路面破損、連鎖磚鬆動、凹陷造成行車(走)不便,應如何反映?

如發現者請速通報營繕組分機6103、6087、6097,並告知詳細地點和位置。

系所需要大量的燈管自行換裝,是否需要填寫請修單?

如果系、所需要大量燈管亦請填寫請修單。原則上我們不鼓勵您DIY,最好是交由營繕組處理,如果您堅持自己動手,要提醒您換裝燈管時應注意您自身的安全,因營繕組每日受理維修案件數量極多,若有大量的燈管換裝請事先通知以利安排換裝時程。

為何各系館於假日、夜間時冷氣系統仍在運作?

各系館於假日、夜間時冷氣系統仍在運作原因可分為:

1.電腦主機房冷氣,需全天候使用,本屬正常使用。

2.使用管理不當(無專人專責管理)任由冷氣無人使用情況下仍在運轉。

壹拾萬元以上工程採購案需檢附那些文件?

採購申請單、工程預算書、工程施工規範、工程設計圖、空白工程估價單、底價封(含填妥之底價表)及經費簽核文件(非年度計畫工程須檢附)。

如果水管破裂大量滲水或停電影響上課等緊急事件是否還需填寫維修?

發生緊急事件時,是不用立即填寫維修單,您只需要打一通電話(6096或0922437654)至營繕組電工小組告知即可,但應於通知後立即補送維修申請單。

但是有幾點需要麻煩通知者配合:
◆ 姓名
◆ 分機
◆ 敘述大概狀況及詳細位置
以方便營繕組人員工小組初步了解狀況前往維修。

工程施工之為何需設置圍籬?

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於工地周界設置阻隔式圍籬,除了將施工工地與外界作區隔,以減少意外發生外,若有需要亦可利用圍籬繪製圖案,以美化工地。

消防設備故障時,使用單位如何提出維修申請?

消防設備故障時,請使用單位提出維修申請單送營繕組,營繕組將請消防工程公司檢視後提出建議書或估價單,然後再由請修單位填寫購置申請單,俟行政程序核准後,依採購法辦理招商修復。

學校維修速度是否太慢?

工程維修申請案因申請程序、委商估價或設計、比價或招標、物料取得、進場施工等因素,需一定的辦理時間方能完成,且申請程序係依採購法規定執行,其辦理程序均有一定時限,所以維修速度更易受影響。 但遇有重大緊急事件或有危害安全顧慮者,均會以特急件方式優先處理,但仍有請修程序及時間限制,本組同仁將以最迅捷之作業方式搶修。

如何將一張財產增加單(或非消耗品增加單)分列多位保管人?

1.請參考前述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或教學影片。
2.本系統登錄第一筆存檔後按「連結請購明細」,重複方式登打,記得修改另一位保管人員和使用人員。
*增加單只能顯示一位保管人名字,其他保管人請在空白處蓋章。

如何將多筆財產設備放在同張財產增加單(或非消耗品增加單)?

1.請參考前述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或教學影片。
2.本系統登錄第一筆存檔後按「連結請購明細」,重複方式登打,記得修改數量。

如何查詢財產設備已報廢?

財產管理系統→報表與查詢→已減損財產物品查詢→打開進階篩選→填寫財產編號
3140101-03OO -002331 - 3140101-03OO -002331→查詢 →關閉進階篩選。
#財產編號記得要空2格 

如何點選非消耗品欄位?

1.請參考前述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或教學影片。
2.請在各項查詢和報廢單、移動單裡點選「進階篩選」→財產類別-非消耗品→查詢→關閉進階篩選。

如何填寫線上財產(或非消耗品)增加單?

1.請參考財產管理系統操作手冊。
2.或請參考財產管理系統教學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5Ho3pj2Oqg)

單位管理者及跨單位保管人如何切換?

財產管理系統→輔助功能→切換身份。

帳號密碼沒有錯誤,卻進不了財產管理系統?

請注意密碼是否是大寫,請打開密碼眼確認。

如何新增新進教職員工的名字?

請聯絡保管組告知保管人姓名、職稱、分機、學校E-mail。

國有財產未達年限已不堪使用,欲辦理提早報廢(損)該如何處理?

財產保管人依國有財產不堪使用或維修不符成本效益情形,連同廠商維修報價單或損壞不堪使用證明文件,簽陳校長同意後,保管組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5條陳報教育部轉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同意後辦理財產註銷產籍作業。

國有財產撥出其他中央機關該如何處理?

請財產保管人依國有財產撥出事由簽陳校長同意後,保管組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16規定陳報主管機關(教育部)同意後辦理財產移撥及註銷產籍作業。

財產或非消耗物品捐贈本校該如何處理?

受贈單位至秘書室網頁下載並填妥「本校接受捐贈表」,連同「捐贈同意書」、捐贈財物購買收據憑證等相關資料暨「財物增加單」陳核,奉核後文件送保管組辦理財物登記產籍作業。

申請椰園宿舍,應如何辦理法院公證?

申請借住椰園宿舍經核准後,保管組將公證請求書、宿舍借住契約書等表件彙整審查及用印→公證當日,借住人攜帶身分證、私章→會同總務處承辦人員至法院公證人辦事處辦理公證手續。

如何辦理財物交接手續?

保管組印製財產暨非消耗品明細清冊交與移交人員→接管人員逐項點收無誤後,於財物明細清冊上核章→並人事異動表單至保管組辦理移轉手續。

財物修繕應如何辦理手續?

「保管人」察知所保管財物須「保養、修配」時,依請購程序將單據隨「粘貼憑證」送出,並註明原財物之編號。

財物遭竊如何處理?

請先通知駐警隊及保管組並向警察單位報案備查,詳述失竊時間、地點、財物數量及財產卡上之單價、總價,簽報校長核示, 呈報單位並先行清查失竊現場情形,檢討財物保管人「有無盡到良善管理人應有之注意」。

何謂「財物」如何分類?

依行政院所頒「財物標準分類總說明」所稱財物乃「財產」及「物品」之總稱。

「財產」:包括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及金額超過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共六大類,並明訂有財產編號。

「物品」:乃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耗品及消耗品,並明訂有物品編號。

學生信件處理流程?

1.信件以學校為通訊地址者,應請(告知)來信者,來信時務必書寫收信人全名及所屬系別或宿舍齋名, 必要時亦請書寫聯絡電話。
2.一般(平信或限時)信件,收發室於收到當日直接投擲收發室所設各單位所屬系別或宿舍信(公文 )件箱中,而由各單位派人自行領回轉發。
3.掛號信件及包裹,收發室於收到當日即將信件或包裹號碼鍵入本校網站之掛號信件包裹查詢網頁,以供同學上網查詢。收發室位於行政中心一樓後方有採光罩處。
4.掛號信件及包裹領取時,務請攜帶可供證明文件以便簽名領取;而如由他人代領時,請代領人亦務必攜帶可供證明文件,以便由代理人簽名領取。
5.掛號信件及包裹查詢,操作程序為:進入本校網站-網站連結-快速連結-掛號郵件包裹查詢-輸入帳號、密碼(均為guest)學生郵件查詢-收件人(輸入查詢者姓名)。

學校公文(信件)處理流程?

1.一般(平信或限時)信件之公文,收發室收到當日即登錄於本校信件登記簿,並連同信件送交單位(文書組)主管拆閱並做分文作業。

2.掛號信件及包裹之公文,收發室收到當日即將信件或包裹號碼鍵入本校網頁信件處理系統並列印清單後,連同信件或包裹送交單位(文書組)主管拆閱並做分文作業。

教職員工(含行政、研究助理)信件處理流程?

教職員工(含行政、研究助理)信件:
1.信件以學校為通訊地址者,應請(告知)來信者,來信時務必書寫收信人全名及所屬單位名稱。
2.一般(平信或限時)信件,收發室於收到當日直接投擲收發室所設各單位所屬信(公文)件箱中, 而由各單位派人自行領回轉發。
3.掛號信件及包裹,收發室於收到當日即將信件或包裹號碼鍵入本校網站之掛號信件包裹查詢網頁, 並以E-mail通知信件或包裹所有人領取。
4.掛號信件及包裹領取時,務請攜帶可證明文件以便簽名領取;而如由他人代領時,請代領人亦務必攜帶可證明文件,以便由代理人簽名領取。
5.掛號信件及包裹查詢,操作程序為:進入本校網站-網站連結-快速連結-掛號郵件包裹查詢-輸入帳號、密碼(guest)郵件查詢-收件人(輸入查詢者姓名)。

校長公文(信件)處理流程?

1.一般(平信或限時)信件之公文,收發室於到當日即將登錄於校長信件登記簿,並連同信件送交秘書室簽收。

2.掛號信件及包裹之公文,收發室收到當日即將信件或包裹號碼鍵入本校網頁信件處理系統並列印清單後,並連同信件送交秘書室簽收。

公務信件、公文投遞處理注意事項?

1.非屬公文類之公務信件送交文書組郵寄時,請書寫完整收件單位(人)名稱及地址,並註記信件寄送速別(例如:印刷品、普通、限時或掛號),如非必要,請勿以掛號郵件寄送。

2.公務之公文,如受文單位係電子公文交換對象,則以電子公文方式傳送,既快又省郵資;如無法以電子公文方式(例:公文附件複雜、受文單位非電子公文交換對象)傳送之公文,則以郵寄方式寄送,郵寄時請註記郵寄速別(如:印刷品、普通、限時或掛號)。

3.各項研究計劃案,如以函送方式郵寄資料時,所需郵寄經費,由學校經費支應,如非以函送方式郵寄資料,或每次郵寄文件達50件以上,除專案簽准由學校經費支應郵資外,則所需郵寄經費,由各研究計劃經費支應。

4.校內各教學單位公文互相傳遞,除具時效性或重要性公文須派專人親自傳遞外,一班性公文或信件 則可逕放置於收發室所設置各單位信件箱中,並由各單位派人自行取回,而位行政中心各單位公文,則由專人負責傳送。

請問本校薪津轉帳代辦銀行為何?

本校薪津轉帳代辦銀行有二,其一為第一銀行屏東分行,該銀行於本校圖書與會館中心每日駐派一專責人員,辦理本校教職員生銀行存匯業務,凡新進教職員工及各項專案計劃研究助理、聘僱人員、研究生及工讀生等工作人員,請至該銀行開戶(銀行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11:00~中午12:00),並將存簿影本提供出納組以便辦理薪津轉帳。

本校薪津轉帳代辦銀行第二為郵局,凡新進人員可提供郵局帳戶影本交由出納組辦理薪津轉帳;另公教人員亦可辦理郵局優惠存款。

外籍人士請款作業及代扣繳所得稅如何處理

1.請款時檢附外籍人士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2.同一課稅年度居留未滿183天者其全月所得≦新台幣35,700元預先扣繳6%所得稅;其全月所得>新台幣35,700元預先扣繳18%所得稅,儘速交出納組辦理所得稅申報。

系所及行政單位之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支付如何配合作業?

請各系所之承辦人於每月3日前,將生活服務學習助學金請款案送至學務處課指組,課指組彙整後即將電子檔名冊傳送至出納組,以利迅速入帳。

各系所專案計畫之助理該如何辦理薪資劃帳

請至主計室網站上網辦理請購,完成請購作業後,即可入帳。

請問至銀行開戶時,須攜帶那些證件及資料?

一、教職員開戶請攜帶:

1.身分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駕照或健保卡正反面影印本。
3.印鑑章。
4.服務證(外縣市)。

二、學生開戶請攜帶:

1.身分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學生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外縣市)。
3.印鑑章。
4.未成年(未滿20歲),須由監護人親自簽章就近開戶辦理。

為應業務需求收到現金或支票時應如何處理?

各單位自行收納收入,於收款五日內(以收據日期為準)填具各項收入服務清單,繳至出納組,並請儘量於中午11時前繳納。各項計劃收入,接到支票或現金或匯票,請將各項收入繳庫簽陳陳核後,繳至出納組。如對方機關來文附上支票,請將文先送會出納組,抽取支票繳庫。

教職員領到出納組的支票如何處理?

學校給付之支票都是即期支票,分為劃線支票及不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可至任何金融機兌現,存入受款人的帳戶中。不劃線支票,須攜帶身分証至第一銀行屏東分行或圖書館第一銀行櫃檯領取現金。

如何查詢款項是否已開立支票或撥入帳戶?

請先上會計室網站或向會計室查詢該款項之傳票號碼,以便能快速而正確的告知該款項之處理進度。

校園卡(金融卡)被提款機吃卡時如何處理?

如屬第一銀行金融卡: 請自行電洽: 第一銀行08-7325111或圖書館第一銀行櫃檯告7274,並詢問如何領回。 如屬郵局金融卡: 請自行洽內埔學府郵局服務人員取出。

轉帳款項,該如何配合作業?

轉帳款項,該如何配合作業 請各單位之承辦人於填造清冊或彙整收據時,務必填寫具領人教職員工生之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以利核對及迅速將款項匯入帳戶。

申請派車後,繳納費用,有關程序。

 

T 類校內經費,主計下載/填妥"校內經費往來申請單"。主計繳費(11130037、404專戶,代碼0001)。

另類計畫經費   本組 預開/非預開  收據,主計/事務組  繳費

忘記財產管理系統密碼?

請按"忘記密碼",財管系統會寄一組臨時密碼到e-mail,登入後請記得更改密碼。

財產管理系統的帳號及密碼?

第一次登入即是您個人之學校E-mail@前面的英文數字,帳號密碼皆相同,惟都要大寫。

保管組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提供哪些功能服務?

本系統提供本校財產保管人動產(非消耗物品)現況查詢、移轉申請、報廢申請等作業(相關操作手冊逕至本系統下載參閱);動產(非消耗物品)增加單作業,請購人於本校主計室請購系統辦理採購核銷時,系統自動連結本系統,請購人依步驟指示填具相關欄列並列印財物增加單併同支出憑粘存單陳核即可。以上提供之功能服務期盼保管人能有效管理國有財產。

盤點作業大約什麼時候進行?

保管組於每年3~6月排定各系所單位盤點日期,並分發盤點清冊給各保管人,請保管人會同主管先自行盤點。

保管組再依排定日期,會同主計人員分別前往各系所單位複查盤點。

財物不堪使用,如何辦理報廢?

請至本校財產管理網路服務系統辦理財產(非消耗品)報廢申請→保管組查核後辦理廢品繳庫作業→呈核→除帳→檢還減損單存查。

核蓋學校大印(關防)、小官章(校長官章)及校長簽名章流程?

一、核蓋大印(關防):

1.請依文件(如:各種證明書、聘書、公告、感謝狀、申請書、合約書、結算表、預算表、招標文件 …… 等)需求,以請印登記簿或核准公文請印,奉核准後請將文件及請印登記簿或核准公文送至文書組用印。
2.向各公務單位請款之收據,經出納組開立後,即可送至文書組用印。
3.畢業證書影本用印,請先將畢業證書影本送至教務處核對與正本無誤並核蓋教務處授權章後,再至文書組核蓋大印(關防)。
4.大印(關防)套印,一次用印超過100件以上(如:各項獎狀、證書、聘書……等)或為文件整潔(如: 會計預(結)算書……等),建議以簽奉核准後套印。套印前請至文書組核蓋大印(關防)印模。

二、核蓋小官章(校長官章):

請依文件需求,以請印登記簿或簽准公文請印,奉核准後至秘書室核蓋小官章。

三、核蓋校長簽名章:

請依文件(如:各項證明書、聘書、感謝狀、獎狀……等)需求,以請印登記簿或簽准公文,奉核准後將文件送至秘書室用印。

各系所新聘兼任老師該如何辦理薪資劃帳

每學期各系新聘兼任老師時,請協助新進兼任老師辦理金融機構轉帳撥款帳號申請,並填妥薪資所得受領人資料及扶養親屬申請表後,連同入帳帳戶之存簿封面影本於開學後二星期內送交出納組,以利入帳。

未接到註冊繳費單時,應如何處理?

繳費單係由出納組彙整註冊組(基本資料)、生輔組(住宿)及出納組(減免)等單位資料製作,委由第一銀行屏東分行上網、列印、郵寄、收款。同學可等候郵件或至出納組網頁(連接至第一銀行代收學雜費系統)自行列印繳費單。繳款方式:

1.請至一銀各地分行繳費,保留收據。
2.使用ATM轉帳繳費。
3.使用信用卡或統一超商繳費。請參考繳費單上的銷帳編號,並妥善保存轉帳收據。

壹拾萬元以上之財物採購規範表及採購相關表格如何取得?

請至事務組網站畫面左側「資料下載」之採購方面相關表格內點選。

有關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之作業流程?

若不依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的條件為何?

如屬共同供應契約商品,請向共同供應簽約廠商購置為宜。
如經查確有正當理由,得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自行採購,並請於「特殊事項說明」欄註明理由,並加蓋單位主管章。
1.如較便宜,請提供該項商品共同供應契約價格與項次等相關資料。
2.如因特殊事由,請於特殊事項欄內敘明無法購置的原因。
3.如有特殊需求,現有共同供應契約產品不符合需求,請寫明原因。

有關採購相關法規及網站有哪些?

法規檢索:http://law.moj.gov.tw/fl.asp(含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等法規)

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公共工程委員會:http://www.pcc.gov.tw/
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http://sucon.pcc.gov.tw/
綠色採購網址:http://greenliving.epa.gov.tw/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產品或服務採購網址:http://ptp.moi.gov.tw/

如何申請或調整交通費,需檢附哪些相關文件?

檢附申請表及住所證明文件送事務組辦理即可:

1.申請表–可至事務組索取或自網頁下載,網址如下:[ http://tve.npust.edu.tw:8080/npust/GA/programs/download/file_download/交通補助費申請單(96.5.1修正).doc ]
2.住所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租賃契約或電話費帳單等均可。

上網公告至開標日之時程為何?

1.未達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下)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七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五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及電子領標,均縮短為三天。

2.公告金額(壹佰萬元以上)第一次招標,如採一般領標時程為十四日;採電子領標時程為十一日;第二次及以後招標,一般領標為七日,電子領標為五日。

有關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之規定?

◆ NT$ 10,000元(含)以下之集中採購免附本校申請單,但仍請先以共同供應契約請購單(請核蓋申請人員及申請單位主管章)送事務組下訂,切勿逕請廠商送貨。

◆ 逾NT$ 10,000元之集中採購作業,請先製作共同供應約請購單,附於本校會計請購申請單之後,送事務組下訂,切 勿逕請廠商送貨。

◆ 集中採購商品若因自行訪價詢得相同規格且較集中採購便宜,或因特殊需求集中採購無所需規格,而自行採購者,請於申請單「特殊事項說明欄」加註說明,列舉共同供應契約之項次及價格,並於該欄加蓋單位主管章。

有關採購的分類及應附的文件?

1.依採購金額:

(一)
公告金額(NT$ 1,000,000)以上:(限制性招標除外)
公開招標:申請單(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底價表(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規格表(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二)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NT$ 100,000)以上未達百萬元:(限制性招標除外)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申請單(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底價表(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規格表(事務組網上有表格供參)
(三)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NT$ 100,000)以下:
(1)NT$10,000(含)以下之採購免附申請單,直接以憑證(發票或收據)核銷。
流程:採購→取得憑證→上會計室網路請購服務系統登錄(勾選「零用金」選項) →列印粘憑證用紙→核章→送總務處核銷。
(2)NT$ 10,000─ NT$ 50,000以下申請單附一張估價單,併同憑證核銷。
(3)NT$ 50,000─ NT$ 100,000以下以申請單附二張估價單,併同憑證核銷。

2.優先採購

(一)
集中採購(共同供應契約):
網址:http://sucon.pcc.gov.tw/
集中採購商品仍請先以共同供應契約請購單送事務組下訂,俟廠商交貨後再據以核銷。
(二)
綠色採購
網址:http://greenliving.epa.gov.tw/
(三)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產品或服務採購
網址:http://ptp.moi.gov.tw/

有關本校採購作業程序為何?

 

金額

採購方式

核銷憑證

             

未達五萬元

1.一萬元以下,填「支出憑證黏存單」,免附估價單,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議價、比價及採購後,逕以發票(或收據)貼於粘貼憑證用紙上核銷。

2.逾一萬元未達五萬元,由使用單位逕行填具「支出憑證黏存單」,免附估價單,自行負責議、比價及採購作業後,送事務組或營繕組進行程序審查

3.如屬共同供應之集中採購商品,應依集中採購作業辦理。

4.五仟元以上非消耗品,應填具「非消耗品增加單」,並會保管組辦理管理作業。

5.財產應先填具「財產增加單」。

 

1.使用單位經手人、證明或點驗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會章。

2.送會總務處、主計室後,呈校長(或其授權人)核示。

3.集中採購商品或五仟元以上之非消耗品,需加會事務組或保管組。

1.採購應向有營業登記之商家詢價購買,金額超過二千元以上儘量以「統一發票」報核。

2.發票或收據均應記明採購名稱及數量、單價及總價、發票日期、買受機關名稱「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3.採購案件應多方詢議比價,能一次採購者,不得分批零星採購。

4.經手人不得為驗收證明人。

5.經辦採購人員以不經手現金為原則,款項直接由學校出納撥付債權人指定金融帳戶。除零用金限額以下之小額付款得由相關人員墊付外,其餘原則上均應逕付受款人。

 

五萬元以上未達十萬元之採購案

由使用單位填具「採購申請單」,並自行負責議、比價及採購作業後,送事務組或營繕組進行程序審查:

1.五萬元以上未達十萬元之採購案免附估價單

2.如屬共同供應之集中採購商品,應依集中採購作業辦理。

3.財產應先填具「財產增加單」。

 

1.使用單位經手人、證明或點驗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會章。

2.送會總務處、主計室後,呈校長(或其授權人)核示。

 

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之採購案

1.由承辦單位於資訊網路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2.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之情形者,簽請校長核准後得採限制性招標。

 

使用單位經手人、證明或點驗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會章。

1.須申請單簽准後,方得施工或交貨核銷。

2.由事務組或營繕組辦理比價、議價、決標保管組會驗、主計室監辦。

工程、財物金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至五仟萬元以下(勞務採購一仟萬元以下)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在資訊網路上公告(修正時亦同)。

使用單位經手人、證明或點驗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會章。

1.由事務組或營繕組負責辦理。若 採「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時,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0條及22條之相關規定。

2.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並應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派人會辦,保管組會驗、主計室監辦。

3.招標期限等標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採購金額在五仟萬元以上(勞務採購一仟萬元以上)。

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並在資訊網路上公告(修正時亦同)。

使用單位經手人、證明或點驗及使用單位主管欄會章

1.由事務組或營繕組負責辦理。若採「選擇性招標」或「限制性招標」時,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0條及22條之相關規定,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2.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並應通知接管單位或使用單位派人會辦,保管組會驗、主計室監辦。。

3.招標期限等標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備註:

1. 申請儀器設備維修時,應註明其財產編序號始得核銷。

2. 購置財產設備及非消耗品核銷時,由使用單位填具財產、非消耗品增加單隨同案件資料及核銷憑證經由保管組點收、登帳,有電腦軟體採購合約應會電算中心,以利查明智慧財產權。

3. 凡屬麻醉、輻射等管制藥品購置,應事前簽核准,並應依使用相關規定列冊嚴格控管,銷毀亦同。

4. 中央機關集中採購實施方案規定之項目,各單位辦理採購,不得規避集中採購之原則,均應按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事宜。

5. 以上未明確規定者,悉依政府採購法、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及其他有關法令等規定辦理。

如何申請停車識別證,需檢附哪些相關文件?

對象及收費標準:

年度計費:
1. 本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全年度汽車500元;機車100元
2. 短期訓練班學員:每月汽車100元;機車50元
3. 校外人士及廠商:每年汽車1000元;機車200元
單次計費:
1. 訪客、學生家長、洽公、廠商每次30元
2. 婚紗公司每車單次100元
免收費
1. 全年度:貴賓及公務車、本校退休人員
2. 單次:至本校開會、團體參觀、貨運公司及具有各單位證明者
3. 批次辦理:如為學年開始,本組將發通知請各單位填寫名冊,由各單位統一送本組辦理,俟彙整作業後,統一請各單 位辦公室協助發給。
4. 個別辦裡:請至行政中心一樓投幣機繳費後,持收據至本組辦理,即可領取。

有關限制性招標的規定及流程?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流程如下:

(一)、申請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須先簽准,先上簽說明需採限制性招標的原因

(二)、簽上最好能呈現擬採購物品名稱、預算價格、需採限制性招標的理由以及依據採購法條文

(三)、限制廠牌之採購,簽後面須附「底價資料表」及「指定廠牌比較表」,若是獨家供應商品需再附獨家供應證明

(四)、「底價資料表」可以請廠商提供曾經販售的對象,以便洽詢填寫

(五)、俟簽准後,再將原簽併同「限制性招標申請書」、「底價表」擲本組辦理限制性招標

以上表格可至事務組網上下載。

申請採購及核銷應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日期---申請單、估價單、發票、收據
(二)單據申請日期順序----1.申請單(前) 2.估價單(中) 3.核銷單據(後)
(三)請蓋章

◆ 申請單---申請人、單位主管、詢價人
◆ 黏貼憑證---經手人、驗收證明、使用單位主管
◆ 申請單詢價人或黏貼憑證經手人不可與驗收證明同一人
◆ 申請單加會經費來源單位主管核章

(四)長條型發票請加蓋詢價人章
(五)10000元以上~50000元(含)以下免附估價單
(六)50000元以上~未達100000元免附估價單
(七)如屬共同供應契約商品,請向共同供應簽約廠商購置為宜。
如經查確有正當理由,得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自行採購, 並請於「特殊事項說明」欄註明理由,並加蓋單位主管章
  1.如較便宜,請提供該項商品共同供應契約價格與項次等相關資料。
  2.如因特殊事由,請於特殊事項欄內敘明無法購置的原因。
  3.如有特殊需求,現有共同供應契約產品不符合需求,請寫明原因。
(八)估價單請勿貼於黏貼憑證單上;收據請貼於黏貼憑證單上
(九)請以發票或收據核銷
(十)「品名」內容請說明:

◆ 品名項目超過申請單欄位時,請另填寫「申請單附表」。
◆ 品名請譯成中文
◆ 品名請說明廠牌、規格、型號、尺寸大小、樣圖、型錄

(十一)開立收據廠商如無統一編號,購買金額250元以上者, 請黏貼印花稅(申請總金額之千分之四)
(十二)三聯式發票請二、三聯一併粘貼核銷
(十三)估價單、發票、收據

◆ 請蓋---公司章、廠商負責人章
◆ 報價公司資料不完整(地址、統編、負責人等)
◆ 核銷單據:
1.名稱不明(例:收據…..)
2.買受人應為:屏東科技大學

(十四)影印或傳真估價單,請加蓋詢價人章。(估價單影本或傳真本須蓋公司章及廠商負責人章)
(十五)粘貼憑證「用途說明」欄請詳述。
(十六)同一經費、同類採購,請併案辦理。逾10萬請依招標程序辦理。

採購作業權責如何劃分?

政府採購法

核定底價人員

招標方式及
承辦單位

開  標

驗  收

採購金額

辦理規定

金 額










主驗人員







小額採購

未達10萬元

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採購之招標,得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廠商採購,免提供報價或企劃書。

5萬元以上
未達10萬元

使用單位主管
或計畫主持人

5萬元以上未達10萬元由使用單位逕洽廠商採購,免附估價單。

 

 

 

使用單位主管
或計畫主持人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

10萬元以上
未達100萬元

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招標:

1.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將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公告, 公開於主管機關之資訊網路或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擇符合需要者進行比價或議價。.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2.公開招標。其電子領標合理等標期不得少於五日。

3.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10萬元以上

未達100萬元

總務長

1.除申請單位簽准採限制性招標外,原則上以公開招標或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方式辦理。

2.由總務處上網辦理招標作業。

事務組或營繕組組長

事務組或營繕組承辦人

                    主計室

10萬以上未達500萬

一、財物:

1.採購案申請人如為計畫主持人,則為使用單位主管。

2.採購案申請人如為使用單位主管,則由使用單位上層主管指派。

二、工程:營繕組組長。

三、共同供應契約商品:

1.採購案申請人如為計畫主持人,則為使用單位主管。

2.採購案申請人如為使用單位主管,則由使用單位上層主管指派。

                    主計室

保管組及使用單位

委託規劃設計單位

公告金額

100萬元以上

未達5000萬元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資訊網路,其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日止電子領標之合理等標期,不得少於下列期限:

1.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11日。

2.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採購:18日。

3.特殊或巨額之採購:25日。

100萬元以上
未達500萬元

校長或其授權人

1.公開招標。

2.選擇性招標。

3.除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之規定,且經使用單位簽奉機關首長核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4.由總務處上網辦理招標作業。

總務長

500萬元以上
未達5000萬元

校長或其授權人

總務長

(含共同供應契約商品)

查核金額

5000萬元以上
未達2億元

5000萬元以上

校長或其授權人

巨額金額

2億元以上

 

說明:1.所有採購案件均須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辦理。
2.未達10萬元採購案件由各使用單位自辦。
3.10萬元以上案件須公開招標,由總務處上網辦理招標作業。
4.職務宿舍修繕案須加會保管組,未達10萬元案件由保管組自辦。